| bmw11222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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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工作表现,促进教职工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关于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有关要求,对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安排如下: 一、年度考核内容: 1.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 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依据《中国农业大学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暂行规定》进行。学院公共服务工作量考核完成度参见《bmw112222025年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补充细则》(附件1)。入选学校人才培育发展支持计划创新团队的公共服务部分工作量由团队负责人对团队成员进行分配。关于考核完成度及数据核算方式详见考核系统中的《2025年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说明》(附件2)。 2.师德考核: 按照学校师德考核文件要求及bmw11222师德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3.处级干部年度考核: 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执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4.教职工年度考核: 由各系(中心、平台)、党支部成立考核小组,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要求和分配指标进行评议审核,上报学院考核小组。其中,行政管理人员需按照学校《2025年管理人员满意度测评工作说明》(附件3)开展民主测评。 二、工作安排: 1. 2026年1月15-16日: 专任教师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查看已核定置入的工作量基础数据。 专任教师不需要手动填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量,可直接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查看已核定置入的工作量基础数据。数据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经教师本人及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原则上不再修改。如确有遗漏及偏差,可与相关负责人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考核系统内“部门补充说明”),申请校核有关数据。 1月16日17:00系统开放展示结束,学校层面数据锁定,不再变更。 2. 2026年1月19-21日: 教职工可通过校内平台登录“考核系统”,按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聘任的岗位类型填写相应考核表。其中:党政管理人员填写《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专任教师填写《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工勤人员填写《职工年度考核表》,确认无误后提交至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审核。 双岗人员中,同时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的,还需填写《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表(双岗)》;同时聘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岗位的,还需填写《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同时聘任在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还需填写《高等教育管理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同时聘任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还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双岗)》。 专任教师登录“考核系统”填写考核表时,可依据《bmw112222025年专任教师工作量考核补充细则》(附件1)申报学院其他工作量,该部分需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学院审定,由人事秘书在系统补充。 3. 2026年1月21-22日: 学院对专任教师的其他工作量进行核定,符合有关文件政策事由可给予“减免”工作量。 4.2026年1月23-26日: 各系(中心、平台)、党支部在个人述职基础上,参考平时考核、专项考核等,通过工作量考核、满意度测评、民主评议、听取意见等方法,结合师德考核结果,对被考核教职工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 5. 2026年1月27-28日: 教职工考核结果经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 6. 2026年1月28日以后: 学院上报专任教师工作量汇总表。考核结果由各系(中心、平台)、党支部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打印考核表并签字确认。 7. 上报学校审议。 三、有关说明: 1. 考核范围、考核标准、考核程序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中农大人字〔2025〕4号)及相关通知执行。 2. 校聘合同制A岗人员、在站博士后参照事业编制人员考核流程,2026年1月19-21日登录“考核系统”完成考核。合同聘用制人员由所在中心、实验室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安排考核,并做好文档留存。 3.当年入职(含初次就业、非初次就业)、病事假、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等情况的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实施细则第五项第(二)款要求确定。 4.对于校内双聘、学校外派、女教职工产假、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诫勉等情况的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按照实施细则第七项要求具体执行。 5.因受到处分导致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确定档次的,奖励性绩效参照基本合格档次处理。考核结果运用中的奖励性绩效指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的绩效工资,包括通过学校和学院统筹分配的人员经费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如课时费、班主任津贴、教学绩效与奖励、科研绩效、研究生指导费、科研成果与社会服务贡献奖励,学校部门考核奖励,学院统筹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人事、后勤等业务部门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属于奖励性绩效。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在考核结果确定后按学校要求核减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考核当年已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予以追回,同时提交关于核减和追回绩效工资的具体说明,报人事处备案。 6.2024年12月31日及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目前执行学校延迟退休政策的教师(单独通知),须同时进行延迟退休专项评估,填报专项评估表(附件4),专项评估表随考核材料同时报送。延迟退休期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未达到要求的,或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人事处在收到相关正式文件次月办理其退休手续。 7.本通知未尽事宜原则上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中农大人字〔2025〕4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其中有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8.相关考核表等表格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登录 “办事大厅”,点击“年度考核”进入系统直接填报。 9. 考核有关事宜咨询方式: 联系人: 杜伟,电话:62732278,邮箱:dw@cau.edu.cn
附件:1. 3.
bmw11222 2026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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